机电学院关于2021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机电工程学院简介)缩略图

机电学院关于2021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机电工程学院简介)

各毕业生及导师:

本学期研究生院采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学位管理子系统开展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学位论文各环节均在系统提交材料及审核,系统操作说明详见学生用户手册(附件1)和导师用户手册(附件2)。请各位导师加强督导,按时完成各项学位申请工作。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人,应与学生加强沟通,切实把好学位论文质量关。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1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研究〔2021〕14号)的相关安排,结合机电学院的实际情况,现对本轮学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

1.截止时间:第二周至第三周(2021年3月8日-19日)

2.适用对象

所有本轮申请学位的学生,即含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学力和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含境内和境外学生,含正常毕业、提前毕业、延期毕业、已毕业拟申请学位学生(注:以上学生须已通过研究生院的预毕业研究生成绩审核,未通过成绩审核的学生一律不得进入送审资格审查环节,无法在系统申请学位论文送审)。

3.培养单位审核

请各位同学核实自己学费是否交清,未交清的同学可以登录学校财务处主页-收费平台进行学费缴交。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在系统进行送审资格审核(路径:系统首页→学位管理→论文送审管理→论文送审资格管理),导入预毕业研究生学费缴纳情况数据,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汇总表》(可从“论文送审资格管理”页面中导出数据表,在此基础上修改和补充信息,仅填写本次审核通过且拟送审人员名单),并于3月19日前报送纸质盖章版本至研究生院,电子版发至邮箱xueweike@hqu.edu.cn。送审资格审查是学位申请的重要环节,请各培养单位务必严格审核,慎重填报,确保提交的送审资格审查数据准确无误。

4.研究生院审查

研究生院审查学生是否具备送审资格,并将送审资格审查通过的名单导入系统。

5.其它

(1)导师务必严格审查学生的学位论文是否符合撰写要求和格式,研究生院也将组织专家组对此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学位论文将不予送审。学位论文格式下载地址: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学位相关→学位论文相关表格下载→1。

(2)通过送审资格审查的学生,学院不再接受其退学、休学等各类学籍异动申请。

(3)未通过送审资格审查者或未按期提交审查者,将不予送审和学位申请。

二、学位论文送审

1.截止时间:2021.3.29

2.信息核查:第四周(2021年3月22日-26日)

(1)学生个人核查

①系统:学生(学历生和非学历生)核查系统“学籍管理”模块中的基础信息、教学信息、入学基本信息、个人联系信息、家庭成员、工作经历和教育经历(路径: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首页→学籍管理),若发现信息有误应及时修改,遇不可编辑字段可通过“日常事项→学籍信息变更申请”页面提交变更申请。

②学信网:学生(仅限学历生)核查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本人学籍信息及电子图像采集信息,若发现信息有误应向研究生院提交变更申请。

(2)学院审查

①系统:严格审查学生(学历生和非学历生)填报的学籍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尤其是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职攻读学位、境外生等各类非住校生填报的学生基础信息,确保研究生个人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②学信网:及时跟踪学生(仅限学历生)学信网上学籍信息、电子图像采集信息的核对情况。

信息核查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学历、学位信息能否上报,关系到其能否顺利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各位同学务必充分重视,以免影响自己的正常毕业。若由于学生本人未能及时核对、完善个人信息和电子图像采集信息,而导致学历、学位信息上报受阻,学生未能及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将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3.盲审论文提交:(学生应于2021年3月29日之前完成信息门户系统上传工作)

(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份数为5份,由研究生院全盲审。

(2)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抽规则和送审份数如下:

①新导师指导的首届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论文,盲审2份。

②同一导师指导的应届毕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超过3人(含3人)的,按1/3比例抽取学位论文,盲审2份。

③学位课程考核有过挂科记录的硕士学位论文,盲审2份。

④因未通过送审、答辩、重复率电子检测、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而延期的硕士学位论文,盲审2份。

⑤上一年度各类学位论文抽检中“存在不合格意见”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本次所指导的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将由研究生院盲审2份。

⑥以上适用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除以上情况,其它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盲审1份,另1份由所在培养单位采用“双盲”匿名评审方式(隐去专家、导师、学生等个人信息)送至高校专家(学术学位)或实践单位专家(专业学位)评审。

⑦申请提前答辩或在学制规定的年限内到境内外大学修读学位或课程或做实验一年及以上的硕士学位论文,盲审3份。

研究生院将根据以上送审要求,把通过送审资格审查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份数(含研究生院和培养单位)导入系统。首次送审不合格需重新送审的论文(含研究生院盲审),经学生修改及导师审核后,由学院组织论文复审2份。

(3)研究生院盲审将采用网上评议形式,除特别要求外,所有博士、硕士研究生盲审论文均通过系统提交(路径:系统首页→学位论文→送审申请),不再提交纸质版。请研究生尽早提交论文,为导师和培养单位系统审批留足时间。

(4)3月29日前,导师登录系统(路径: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首页→学位论文→论文送审审批),审核学生提交的论文,填写指导教师意见(用于生成学位申请审批书),签署电子版《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导师同意书》。各导师应严格把关,保证论文格式正确、文档能正常打开、无缺漏页、无乱码等,若学生因此无法正常获得送审结果,将由学生本人或导师承担责任。

(5)3月30日前,学院通过系统(路径:系统首页→学位管理→论文送审管理→论文送审管理页面)审核学生提交的电子学位论文、发表的学术论文,并填写培养单位意见(用于生成学位申请审批书,届时学院会将培养单位意见参考模板发送至学生qq群,学生根据个人表现情况进行修改经导师同意后按预答辩小组顺序于3月29日前统一发送至邮箱2397029879@qq.com,要求每个同学一个word,命名格式:姓名+培养单位意见,邮件主题:xx组培养单位意见(共几人),以便学院审核完毕后进行后台录入),确认无误后提交研究生院。

学院盲审采用“双盲”匿名评审(隐去专家、导师、学生等个人信息),使用统一格式的评阅书,评阅书统一模板届时由研究生秘书统一上传,学生无需操作。今年我院仍采用凡科论文校际送审平台(非研究生院送审平台)送审论文。

若因学位论文修改后提交复审不及时,或因答辩时间安排等各种原因,导致复审学位论文评阅书不能在答辩前返回的,则延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

4.送审前学位论文重复率电子检测

在学位论文提交系统送审之前,各培养单位通过研究生院分配的检测账号对本单位学位论文进行一次重复率电子检测(去除本人第一作者结果),每篇次仅有一个检测指标,请谨慎使用。重复率检测结果供各培养单位参考。

5.论文送审成绩反馈

研究生院和各培养单位在论文送审结果返回后,应将论文评阅成绩和评阅书电子版及时导入系统(路径: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首页→学位管理→论文送审管理),研究生可登录系统(路径: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首页→学位论文→论文送审页面)查看论文送审成绩。

三、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1.起止时间:第十三周之前(2021年5月26日之前)

2. 论文外审结果返回后即可安排答辩,但须至少提前三天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1)各同学跟导师联系确定答辩分组及时间等信息,以答辩小组为单位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表》(下载地址: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学位论文相关表格下载→11)。并于5月20日之前以答辩小组为单位由答辩小组秘书发送2397029879@qq.com, 各组报送的答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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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及成员须满足相关文件规定的条件(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各位导师自由组合后聘请相近专业5-7名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2名校外专家,4名博士生导师。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名,由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校外专家担任;设秘书1名,由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的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各位导师自由组合后聘请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3-5位及以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来自校外的专家,机械工程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要求至少有1名来自校外行政企事业单位或工程建设部门的专家(一般高工及以上)。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名,秘书1名,主席由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的校外专家担任。指导教师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以便学院汇总完毕后应由研究生通过系统→学位管理→论文答辩管理→论文答辩分组管理页面进行答辩分组,确认无误后提交,如无特殊情况的系统自动锁定答辩分组。

(2)答辩分组锁定后,答辩申请者可从研究生系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点击下载《学位申请审批书》,学位申请审批书a3纸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两份,粘贴成绩单及学位授予信息采集表(成绩单纸质版(一式两份)及论文封面纸质版(硕士伍份,博士十份)届时由班长统一领取发放粘贴,学位授予信息采集表自行打印签字后粘贴),相关信息补充完整后由答辩组秘书核查暂存,由于答辩小组报送不及时导致审批书无法于答辩前完成审批影响正常答辩的,责任由答辩小组及研究生本人承担。

(3)博士研究生在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或因特殊原因延长的学习年限内,取得学籍,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修满应修学分,完成其它培养环节,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和重复率电子检测,可取得毕业证书。达到博士生本人入学年度下发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规定汇编》的发表学位论文要求的,可申请博士学位。

(4)学位论文评阅书应提供原件。评阅书中意见为“重新修改论文,导师审核后答辩”的,导师应在评阅成绩旁空白处签署“已审核,同意答辩”字样及签名。

(5) 发表的学术论文及专利等复印件(sci及ei检索需要图书馆检索证明原件及论文,其他见刊论文需要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等材料)。

四、学位授予资格审查

1.起止时间:2020.5.31-6.11

2.学位申请者按以下要求于5月28日前以答辩小组为单位向学院提交学位档案材料,同时在系统→学位论文→论文电子检测与学位申请,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完整版),其中学位论文独创性和版权使用授权声明页、答辩委员会决议页需签字扫描后添加到电子版中上传,完善学术论文,提交至导师审核。完善发表的学术成果(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生成果管理),

3.学校档案馆对学生提交归档档案袋要求:

(1)档案袋(自备)内存放材料:

序号

题 名(请严格按以下顺序排序再编写页码)

1

学位论文(1份)

2

学位论文评阅书(按评阅日期顺序排序)

3

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其他成果材料,包括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时间发表日期排序)

4

学位申请审批书(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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