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北大民商法学考研真题_法律_分析_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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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北京大学民商法学历年竞争激烈, 十年来为 助考生复习,编辑整理汇总该专业信息,供报考北大民商法学的同学参考。
院系及专业内部情况分析
北京大学民商法,专业代码030105,不区分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 英语(一) 或 202 俄语 或 203 日语 或 253 法语 或 254 德语
③ 650 民商法学
④ 802 法学综合卷
法学综合卷考试内容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刑 诉、民法、民诉。复试阶段 进行专业面试。
考点梳理
北大的专业课是不提供考试大纲的,因为北大专业课都是自主命题的。如果想知道专业课的考点及重点,需要找到北大专业课的历年真题来进行重点分析,或者与该专业的学长学姐进行交流,获取重点。不过,北大的招生专业目录是有给出考试的科目的,我们可以结合考情分析及历年真题,再结合一些适合自己的学长经验进行备考。当然,有条件的同学,选择 考研辅导班,跟着老师复习效果会更佳。
民商法学体系庞大,理论性与实务性较强,民法总则与物权体系、债法体系均为考试重点,均需全面掌握。北大考题虽有复现,考试的深度、广度及灵活运用程度要求都较普通院校高,因此,期望像普通院校备考一样划重点复习是无法有效应对清北考研的。往年不考的,今年可能考,往年考的,今年未必考或结合的考。要有重点,但是不能期望去划重点。投机的心态,找关系搞到题,透题那更是不要想,万变不离其宗,越是名校越是公平的,扎实全面复习才是考上应有的姿态。
真题试题
650民商法(2021年)
1.法条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第三条董事任期届满前被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有效决议解除职务,其主张解除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董事职务被解除后,因补偿与公司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综合考虑解除的原因、剩余任期、董事薪酬等因素,确定是否补偿以及补偿的合理数额。
2.破产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选择解除破产受理前成立且双方均为履行完毕的双务合同的法律性质及其此种解除的法律效果;
在学理上,也有学者建议将该条破产管理人,解除合同的选择权修改为“拒绝履行”的选择权,试结合“拒绝履行”的实体法含义,分析修改为“拒绝履行”后,破产管理人选择“拒绝履行”的法律效果。
3.结合《票据法》第十八条规定,分析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构成要件并予以评述。
4.法条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十五条被保险人的损失系由承保事故或者非承保事故、免责事由造成难以确定,当事人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相应比例予以支持。
5.张三想将遗产设立为信托财产,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该如何设立?何时生效,为什么?结合《民法典》《信托法》相关规定进行回答。
802 法学综合卷(2021年)
宪法15分
一、2019年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废止了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的决定》第4条第二款对卖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同有关部门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之改掉恶习。期限为六个月至两年。根据《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国务院与1993年制定了《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请分析《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的合宪性和合法性。
行政法15分
二、简述我国《立法法》关于法律保留原则之规定的主要内容。
三、简述我国《行政处罚法》关于行政处罚设定权的主要规定
民法40分
四、案例分析:
2018年1月,甲公司、乙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约定买受人乙应当在出卖人甲交付货物后的2个月内支付货款100万元,乙应当将货款支付到账户名称为“甲公司”的某个中国工商银行账户.3月1日甲如约交付了货物。3月15日,甲公司、丙公司订理合同,甲将其对乙的上述债权转让给丙。按照约定,丙在缔约当日向甲支付了对价95万元。3月16日,甲将债权转让的实时告知了乙,乙确认收到该通知。3月17日、丙将其银行账户信息(中国建设银行某账户)书面通话乙公司。
由于乙公司内部的不同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处理付款事物的部分不知道债权转让的事实,逐于4月30日向甲的上述工行账户支付款100万元。由于甲公司对他人负责,该账户的全部款项被某法院强制执行。
丙没有收到货款,与乙联系。乙内部查清事实后,向丙表示《购销合同》约定了乙的义务是对称为“甲公司”的工行账户付款,甲、丙之间的债权转让,不能改变乙的债权。所以乙对上述账户付款100万元,即乙履行了自己的债务。
请分析:(1)丙公司对乙公司的请求权(25)
(2)丙对甲的请求权(15)
民诉(20)
五、请简述民事诉讼中的两审终审制度(12)
六、请简述民事诉讼处分权主义的主要内容,并举例说明(8分)
刑法(40)
七、请简述我过刑法上刑事责能力的类型(20)
八、案例分析(20)
甲被传销人员乙以谈恋爱为名骗到某地,根据传销组织的安排,乙、丙、丁等人将甲诱网传销窝点,并试图通过洗脑。恐吓、体罚、殴打等方式威胁甲,逼其加入传销组织,但甲发现情况异常后予以拒绝。后甲在多次请求离开被拒,并遭乙等人逼迫时,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予以警告,同时表示愿意交出随时携带的财物以求离开,但仍遭拒绝,之后乙、丙、丁等人,再次逼迫甲、并意图夺走甲手上的水果刀,甲持刀挥刺,划伤了乙的面部和丙的手部(轻伤),并刺中了丁的胸部,致心脏破裂而死亡。随后甲放弃随身携带的行李,趁乱逃离现场。
请分析本案甲的刑事责任。
刑诉(20)
九、关于自由刑与羁押的区别,简要回答下列小题(10)
1.两者法律的渊源的区别?
2.两者的性质的区别?
3.两者的理由的区别?
4.两者的某用机关的区别?
5.两者的期限的区别?
十、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简要回答问题(10)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法律渊源指什么?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非法是指什么?
“非法证据
排除规则”的证据是是什么?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排除的效力?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排除的阶段?
最后总结
很多事情开始了之后才知道路上没那么多的荆棘,踏出第一步或许已经完成了一小半,最初的理想只能作为一个灯塔,前行的道路还需要具体的航线规划,以上经验仅为个人性的总结,大家结合自己的情况按需取用, 与大家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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